2023-04-15 17:54:05 来源:伊秀经验网
1、失效、变质的商品。
(相关资料图)
2、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。
3、学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。
4、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或以1旧充新的商品。
5、国家有关法律,法规禁止生产、销售的商品。
6、无检验合格证、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。
7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的商品。
8、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商品。
9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商品。
10、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书的商品。
11、属处理品(含次品、等外品)而末在包装等显著部位标明“处理品”字样的商品。
12、腐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志和使用说明的商品:7.利用pH试纸鉴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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